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11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
(焦政办〔20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焦作市2011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焦作市2011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确保全市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环保厅等部门2011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10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双优双提一建设”的方针(优化经济结构,优化配置环境容量,提升污染减排水平,提升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以总量减排为核心,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强生态建设,确保全市环境安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施“1790污染整治工程”,即:围绕实现“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一条主线,开展“电力行业、非电行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重点行业、农村生态环境、固体废物处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7个方面的污染整治,完成90家工业企业的综合整治任务,确保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80%以上,出境水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确保全市环境和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工作任务
(一)电力行业大气污染整治工程
开展脱硝示范工程,加强氮氧化物污染减排。将氮氧化物纳入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建立符合国家要求的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电力企业应按照要求建设烟气脱硝设施或改用低温燃烧技术,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全市已投运电力企业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除外)安装脱硝设施并投入运行,焦作三和利众动力有限公司、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要提前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