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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工作的实施意见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工作的实施意见
(平政〔201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和产品竞争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全市经济发展现状,就推进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府着力引导,相关部门大力扶持”的工作原则,培育、发展和保护一大批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努力创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积极扶持、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注重创建品牌,着力提升品牌,精心经营品牌,努力打造知名品牌。以优势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产品为重点,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以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品牌为重点,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本地知名、全省著名、全国驰名”的梯次发展思路,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活动,充分调动各类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使其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带动地方经济向市场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力争用5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商标注册量达到4000件,年递增20%;河南省著名商标50件,中国驰名商标8件。
  三、工作任务
  通过争创活动,服务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帮助农民增产增收,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积极开展“商标强企”工作,不断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加大对重点企业、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优秀民营企业以及重点出口企业的帮扶力度,指导企业努力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加大企业创新力度。
  积极帮助农村、涉农企业申请地理标志商标和农副产品商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引导农民和涉农企业运用商标战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按照“立足一个资源,围绕一个产业链条,抓好一件注册商标品牌,带动一批特色品牌”的工作思路,把培育农产品品牌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针对我市区域优势和特点,重点扶持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产品优势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指导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争创知名品牌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切实提高我市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产品的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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