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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平顶山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专项计划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平顶山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专项计划的通知
(平政办〔201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重点企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订的《2011年平顶山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专项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2011年平顶山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专项计划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一一年六月)

  为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巩固承接产业转移的成果,提高承接产业转移的层次和水平,根据《2011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专项方案》(豫开放〔2011〕2号印发),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紧紧抓住东部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重大机遇,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提升支柱产业与培育新兴产业相结合,产业发展与节能环保相结合,承接产业转移与技改提升相结合,引导支持各类产业集聚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产业链对接招商、驻地招商、以商引商等多种形式的招商选资。吸引产业转移资金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领域,不断提升承接产业转移的水平和层次,推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主要目标

  力争2011年引进省外资金和市外资金增长15%以上;签订承接省外和市外产业转移项目30个以上,合同履约率达60%以上,省外和市外资金到位率60%以上;培育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1个以上。

  三、主攻方向

  (一)4个主攻地区: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闽东南地区、环渤海地区。

  (二)3个主攻领域:一是大力承接市场空间大、增长速度快、转移趋势明显的家电、食品、轻工、电子信息等高成长性产业,吸引发达地区产业链、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龙头企业落户我市。二是鼓励支持能源化工、钢铁、装备、建材、纺织等传统优势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积极承接促进精深加工、延长链条提升水平的项目、技术、设备,向产业链高端方向发展。三是积极引导外来资金投向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先导产业,加快核心关键技术产业化,形成产业规模,占领未来发展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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