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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参加2011年中国河南东盟合作交流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组 长:刘新勇(副市长)

  副组长:肖树楷(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海燕(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李 洁(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涛(市旅游局副局长)

  史瑞雨(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海波(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万学锋(浚县县委常委)

  徐习海(淇县副县长)

  李 杰(淇滨区常务副区长)

  刘志贤(山城区副区长)

  许文平(鹤山区副区长)

  杨 蕾(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史瑞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项目准备

  坚持以项目为中心,将我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贸易项目在东盟国家提前推介、发布、对接,在行业(企业)对接会上与东盟国家企业积极开展对接,确保我市不少于3个高质量、高水平的项目签约。

  五、主要工作安排及分工

  (一)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督办各项筹备任务的落实和整个活动的协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招商项目征集、发布工作

  认真做好东盟合作交流洽谈会对接项目的征集和推介工作。要围绕我市的主导产业,重点征集筛选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纺织、食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优势项目,制作高质量的宣传推介材料,做好发布、推介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商务局。

  (三)客商邀请

  重点邀请东盟国家有签约项目和投资意向的客商参会,要确保邀请东盟客商20名,重要团组1个。分解到各县区为:浚县、淇县、山城区、开发区各确保邀请东盟客商4名,开发区邀请重要团组1个,淇滨区、鹤山区各确保邀请东盟客商2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商务局。

  (四)项目签约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要确保签约1个投资类项目或1个贸易类项目。原则上单个项目合同外资额不低于500万美元。市商务局负责协调组织。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商务局。

  (五)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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