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环保局等部门2011年鹤壁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20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环保局等部门《2011年鹤壁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2011年鹤壁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水利局 鹤壁供电公司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环保厅等部门2011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使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为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任务与责任
(一)淇县折胫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淇县政府应根据市政府确定的2011年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是:加大对涉水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对所有工业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水环境目标要求;对“十五小土”企业坚决依法关闭;对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和屠宰企业进行深度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封堵所有向折胫河排污的畜禽散养户排污口;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完善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通过环境综合整治,使折胫河流域水质达到市政府下达的环保责任目标要求。
2.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
3月17日前,折胫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整治企业名单报市环保局备案。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