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老城区改造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鹤政〔201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全市加快老区发展工作会议以来,老城区改造建设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解放思想,创新措施,勇破难题,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及重点街区、保障性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取得突破性进展,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为加快推进老城区改造建设、实现和谐拆迁,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推动老城区改造建设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山城区长风中路街道办事处等7个突出贡献单位予以表彰,各奖励现金15万元;对山城区红旗街道办事处朝阳北社区等20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各奖励现金1万元;对温树民等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以更加负责的精神、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做好老城区改造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市加快两个构建、实现率先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老城区改造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老城区改造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突出贡献单位(7个)
(一)山城区(3个)
长风中路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山城街道办事处
(二)鹤山区(3个)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中山北路街道办事处、鹤壁集镇
(三)其他单位(1个)
鹤煤集团后勤服务部
二、先进单位(20个)
(一)山城区(13个)
红旗街道办事处朝阳北社区、红旗街道办事处电业局社区、红旗街道办事处朝霞南社区、长风街道办事处红二巷社区、长风中路街道办事处铁西社区、长风中路街道办事处长风中路社区、山城街道办事处汤西段社区、山城街道办事处汤五巷社区、山城街道办事处文化宫社区、鹿楼街道办事处八矿东井社区、鹿楼街道办事处矿务局电厂社区、汤河桥街道办事处南岸社区、汤河桥街道办事处宝马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