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一是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等县区要结合实际,针对非法盗采、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违法生产,以及建设项目未依法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等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对抗拒安全执法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依规处罚;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关闭。二是扎实推行资源整合整顿,鼓励年开采量10万吨以上的企业兼并10万吨以下的企业。三是积极探索国土资源、安监、环保、工商等部门联合办证程序,实行采矿权出售前安全评审提前介入,做到源头监控。四是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生产、乱采乱挖行为,在“治散”、“治乱”、“治差”方面取得新突破。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一是加快做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尽快编制和批准本辖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园区,规划危险化学品储存专门区域。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二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淇县、山城区要加快治理化工企业安全防护距离不够、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等重大隐患;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治理未批先建、无证生产经营、非法储存问题。治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检查督查发现隐患,严格执行“有患必治、重患必停”要求,立即依法下达当场纠正、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和限期改正等强制指令,严防隐患酿成事故。三是加快企业安全设施设计工作,未进行正规设计的化工企业要加快完善安全设施设计。四是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治理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运输,加强部门联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严格审查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交通安全:一是整治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突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严格落实对重点车辆逢车必查制度,持续开展行车秩序专项整治,确保干线管理交通安全态势稳定;突出农村道路,大力整治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突出校车、工程车、摩托车等重点,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套牌假牌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车站的安全检查,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站上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针对恶劣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合理配置运力资源,加强旅客疏导工作。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工作,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二是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实施交通事故预防示范工程,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动态排查、分级挂牌和综合治理,促进道路交通环境的持续改善。三是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工程车源头管理,制定出台工程车及驾驶人准入标准和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车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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