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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鹤壁市201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鹤壁市201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鹤政〔2011〕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安全河南创建鹤壁市2011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安全河南创建鹤壁市2011年行动计划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安全河南创建工作的起步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切实做好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加快两个构建、实现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首要任务,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格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综合治理;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监管监察,促进源头治本,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

  (二)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年度创建任务。首先按照有关要求,确定市级安全河南创建示范单位,5月底前率先达到安全河南创建标准。年底前,全市20%的村镇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创建标准,15%的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安全发展型企业创建标准。

  2.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重特大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9人以内,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低于0.1,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低于2.5,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低于1.0。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煤矿: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用铁的手腕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是鹤煤集团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推动兼并重组矿井技术保障、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二是各级、各部门要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0〕17号)要求的标准和程序组织检查验收,不得私自降低放宽标准。凡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严防违反程序盲目复工复产行为。三是各产煤区和乡镇、有关部门要强化安全监管,继续实行领导包矿、驻矿干部24小时驻矿监管等措施。包矿干部每周到矿检查不少于3次,重点检查煤矿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和驻矿干部履职情况,驻矿人员每天要写监管工作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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