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促进产城互动发展。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对产业集聚区组团与城区建设进行捆绑、联动开发,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产业集聚区建设,实现产业与城市组团功能互补、联动发展。推动城区道路、供排水和污水管网、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向产业集聚区和园区延伸。鹤淇、浚县等用工较多的产业集聚区要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今年分别建设4万、10万平方米以上,其他产业集聚区和园区要结合发展需求适时推进。鼓励用工量较大的企业和重大项目自建公共租赁住房,用于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将产业集聚区及区内企业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全市年度建设计划,享受各项优惠支持政策。在公共租赁住房布局上应充分考虑就业人员生产生活需要,优先在产业集聚区周边城市规划区内选址建设。严格禁止以集体职工宿舍名义进行住宅小区开发。加快推进人口向城镇转移,按照“群众满意、集中安置、转换身份、稳定生活”的原则,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内村庄迁村并点。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支持每个产业集聚区围绕主导产业,瞄准重点区域,盯紧合作对象,组织专业团队,制定合作方案,着力引进一批龙头型项目,吸引带动配套和关联企业跟进转移。在现有基础上再积极谋划包装一批特色鲜明的重大招商项目,依托省、市组织的重大招商活动,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认真落实招商引资县区二分之一、市直部门三分之一工作法,主要领导带头,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加大走出去招商引资力度。超前做好土地、环评、用工等项目落地要件的前期准备工作,创新比较优势,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竞争力。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于重点产业和龙头企业务必做到思想主动解放到位、政策主动优惠到位、服务主动创新到位。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招商项目优惠政策履约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自查,保证能够落实的必须落实到位,树立良好的对外招商形象。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按照“统筹推进、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优先完善影响项目入驻和企业运行的基础设施,力争年内金山产业集聚区、鹤淇产业集聚区达到“七通一平”(通给水、通电、通路、通讯、通燃气、通排水、通热力和场地平整)的条件,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浚县产业集聚区达到“五通一平”(通给水、通电、通路、通讯、通燃气和场地平整)的条件,山城区陶瓷产业园区、浚县粮食精深加工产业园区、鹤山产业园区达到“三通一平”(通给水、通电、通路和场地平整)的条件,争取全市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园区完成基础设施投资40亿元以上。着力推进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争取年底前竣工,其中:宝山产业集聚区推进煤制烯烃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供水厂一期等项目;鹤淇产业集聚区推进8条道路、污水处理厂一期等项目;金山产业集聚区推进6条道路、科技服务中心等项目;浚县产业集聚区推进综合服务展示中心、综合培训中心等项目;山城区陶瓷产业园区推进新中源大道南段、自来水管网等项目;浚县粮食精深加工产业园区推进路网、中鹤环保蓄水池等项目;鹤山产业园区推进鹤壁北站园区变电站、煤炭信息处理服务中心等项目。
(五)积极破解要素条件制约。扩大融资规模,支持各县区将上级财政补助及本级财政安排用于产业集聚区的建设类专项资金,符合投融资平台经营范围的由财政补贴改为资本金注入,进一步壮大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资本实力,力争每个产业集聚区融资规模超过3亿元。探索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资产注入投融资平台的途径,积极推进现有担保公司整合,引导社会资本参股担保平台。市政府金融办组织产业集聚区筛选包装项目,适时举办银企对接会。强化土地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集中用于产业集聚区建设;严格执行产业集聚区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和投入产出率等标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土地整理储备平台建设,盘活存量土地,充分挖掘潜力。建立新上项目用地评估机制,严格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量分期供应土地,应进标准厂房项目一律进驻标准厂房。集中开展用地清查,对投资不能按期到位或减少的,依法收回土地或减少用地规模。保障用工需求,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定期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积极引进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技能人才。开展校企合作共建,充分发挥我市职业院校作用,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向企业提供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建立产业集聚区技能劳动者储备库,定向为产业集聚区培训适岗人员。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