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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鹤壁市2011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鹤壁市2011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政〔201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2011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鹤壁市2011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工作方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为全面提升全市人力资源素质,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承接产业转移,加快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园区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中心、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承接产业转移、推进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园区建设,把打造人力资源品牌新优势作为富民强市的重要举措,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职业教育攻坚为主线,以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为重点,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能力为抓手,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为加快两个构建、实现率先崛起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目标任务。

  --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退役士兵和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20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7000人,“阳光工程”培训4000人,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2000人,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3100人,创业培训3000人,开展企业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1500人。对“两后”人员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技能培训;搞好农民工尤其是失地农民培训教育,适龄失地农民培训率达到90%,促进农民工加快向产业工人转变。

  --扩大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5万人,技工院校招收新生2500人。

  --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200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14000人。

  二、工作重点

  坚持服务中心、就业为本、技能优先、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紧密结合促进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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