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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六)药品生产经营环节。严格准入标准,加强盐酸克仑特罗等可用作“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监管,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原料来源、生产使用情况及库存原料管理情况,强化对药品经营企业的动态监管和现场检查。严查经营资质、购进和销售渠道,查清流向,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七)保健食品整治。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标签、说明书等专项检查。加大保健食品抽检力度,提高抽检效率,重点加强对采购和使用蜂胶、阿胶、动植物提取物、标示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原料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持续开展保健食品风险监测,及时掌握违法添加的物质种类,探索检测方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动员(2011年5月31日前)。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整治行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重点整治(2011年6月1日-2012年3月31日)。各县区、各部门按照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排查隐患,治理突出问题,严查生产、加工、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三阶段:加强督查,确保实效(2012年4月1日-2012年4月30日)。各县区、各部门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市政府督导组对各县区和各部门开展督查督导,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维护食品安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来抓,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投入,实施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县区、各牵头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逐项细化任务,逐级、逐环节落实整治任务和责任。

  (二)密切行动配合,强化协调联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发现违法制售食品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要及时通报,立即依法采取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市、县区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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