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鹤政〔201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鹤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工作, 依法取缔和惩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犯罪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遏制违法生产、加工、销售、运输、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行为;同时,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增强食品行业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乳制品、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面制品、水产品、饲料、辣椒及其制品、酒类、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保健食品等。

  (二)重点单位。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化工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兽药生产经营单位,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饲料生产经营单位等。

  (三)重点部位。上述重点整治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

  (四)重点区域。农村、城乡接合部、县域接合部等。

  三、整治内容

  (一)食用农产品环节。加快开展种植养殖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分散种植养殖农户有效组织起来,建立统一的质量安全确认制度。深入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农药、鱼药、肥料、种子(种苗)等专项检查,做好以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药物残留为主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监测。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继续实行“瘦肉精”检查与动物检疫同步制度,严把出栏生猪检测关、屠宰生猪抽检关、外调生猪出境抽检关。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取缔和收缴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生鲜乳的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市农业局、畜牧局负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