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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七)认真做好国家“园区和企业循环经济管理重要标准研究”科研课题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数据收集、标准对比,剖析影响我国循环经济标准发展的障碍,研究适合我国循环经济发展阶段的基础类和管理类标准制定方法,确定企业循环经济管理标准技术内容以及建立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方法,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管理工作模式,完成循环经济标准化管理工作模式报告,同时开展循环经济技术评估方法研究,建立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方法,对各个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绩效开展有效评估。结合国家标准研究院制定的《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绩效评价技术导则》和《企业循环经济绩效评价技术导则》2项国家标准的内容,对5-7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企业进行绩效评价。

  (八)加强循环经济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教育培训资源,构建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骨干的培训网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多渠道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培训工作。加强对示范企业标准化人才的培养,鼓励和推广以传帮带的形式在企业内部开展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引导标准化人才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在循环经济领域培养一批业务精、能力强的复合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

  (九)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循环经济企业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和采用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根据自身的技术水平和产品特点,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生产、包装到流通、销售全过程的企业标准体系,自觉应用标准化技术改善和优化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发挥鹤煤集团、永达公司、大用公司、同力水泥公司等企业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实施过程中的龙头作用,带动全市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尽快形成产业优势和规模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市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决循环经济标准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也要完善工作机制,选配人员具体负责各项标准的制订、宣传、指导和实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市政府每年安排循环经济标准化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主要用于制修订国家标准、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循环经济标准化项目的奖励扶持等。各县区政府也要加大专项投入,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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