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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二)扩大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领域。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与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结合起来,在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不断拓展循环经济标准化的实施领域。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单位要把节水、节电、节能、节肥等标准制修订纳入创建工作中,推进畜禽粪便、秸秆等剩余物的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领域高效利用资源;供水、供热、旅游、酒店等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资源利用、节能降耗等方面的标准,加大标准的实施力度,逐步覆盖整个行业领域;加快建立完善建筑节能、污水处理等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推进循环型城市建设。

  (三)加大循环经济标准推广实施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选配人员具体负责循环经济标准的宣传、指导和实施,搞好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强对现有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循环经济企业要提高认识,从企业发展和长远利益出发,增强做好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在新项目建设、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四)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维护更新机制。及时掌握国内外产业和技术发展方向、国内外标准更新及企业实施标准情况,适时开展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复审工作,对标准进行适应性和有效性评价,及时开展标准立项、修订及废止工作,加快标准制修订速度,缩短周期,确保其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推进重大标准预研、制定工作,使新兴产业技术研发与标准化有机衔接,协同发展。鼓励企业组建技术联盟,在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共同研发技术标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育我市自主知识产权品牌。

  (五)积极开展循环经济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鼓励、引导和支持我市煤电、食品加工、新型建材、金属镁等优势特色产业中的龙头企业申报组建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鼓励企业成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及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标准中,积极申报制定国家标准、承担国家标准科技项目,推动企业运用标准实现技术领先并在市场上发挥主导作用。

  (六)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家标准研究院、河南省煤炭科研院、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协会等专业单位的合作,健全循环经济标准化专家库,以跟踪我市循环经济技术标准研制、实施为重点,指导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鹤壁市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整合市质监、科技、环保、农业、畜牧等部门资源,完善鹤壁市循环经济标准信息服务网,及时收集发布标准信息,提供标准查询、研制、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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