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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1.全市循环经济标准覆盖率达到90%以上,标准宣传培训率达到80%,贯彻执行率达到80%,60%以上的企业达到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要求。

  2.全市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达到30家,示范企业采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率达到80%以上,标准宣传培训率达到100%,贯彻执行率达到100%,90%以上的企业达到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要求。

  3.煤电、食品加工、新型建材、金属镁及新能源等优势产业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少于3项,河南省地方标准不少于5项,制定鹤壁市地方标准规范不少于10项。

  4.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4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18个;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力争达到10个;逐步建立健全建筑节能、污水处理等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5.力争在我市设立1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括分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

  6.培训各类标准化人员800余人次,全市循环经济企业标准化专业人才达到300人,示范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专业人才达到200人,循环经济领域标准化专业人才占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5%。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围绕煤电、食品加工、新型建材、金属镁四大循环经济产业链中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相配套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煤电产业方面加快制定完善煤炭开采、煤层气综合利用、煤化工、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矿井水综合利用、热电联供等相互链接的标准,将新技术、新方法融入到过程控制标准中;金属镁产业方面积极研制镁合金连续挤压、镁合金塑性成型等技术标准,加快制定完善煤制气等先进生产工艺标准,使废水、废渣、废气、余热能够全面回收利用,实现清洁生产;新型建材产业方面加快制定完善工业固体废渣、建筑废物回收利用生产水泥、新型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等建筑产品标准和工艺技术标准,使建材生产企业在循环利用资源方面形成耦合;食品加工产业方面围绕“粮食种植-畜禽养殖-畜产品加工-废弃物处理再利用”生态循环链,加快制定完善秸秆和沼气综合利用标准、畜禽养殖上下游产品链接标准,使食品加工各环节有标准可依。加快完善《鹤壁市主要行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地方标准规范,修订资源产出、消耗、综合利用和废物排放等指标,统一计算方法和统计口径,建立循环经济标准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加强对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努力将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比较优势的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至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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