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方位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实现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精细化
各金融机构要对已经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信贷政策措施抓细、抓实、抓好落实,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量化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六项机制”,即建立成本核算机制、风险评价机制、尽职免责机制、高效审批机制和恶意违约惩罚机制;鼓励金融机构自主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和业务流程,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信用自律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新市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阳市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关于设立农行“三农”风险贷款补偿调剂资金的指导意见》,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规范、引导和发挥好民间金融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发放并购贷款,及时满足中小企业合理的并购融资需求。支持地方政府在加强信用体系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上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方式增强信用担保机构服务能力。理顺管理机制,设立多层次中小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激励和促进金融机构稳步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中小企业加大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创新适合不同发展阶段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利用授信开证、押汇、保理、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手段,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并做好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信息咨询和代客理财服务。积极研究开发以中小企业贷款为标的的资产信用风险管理工具,有效分散中小企业信贷风险。
五、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推动绿色信贷,支持低碳经济发展
发展低碳经济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也符合我国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今年要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这也是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各金融机构要更新观念,加强协作,树立“绿色信贷”观念,建立“绿色信贷”运行机制,不断加大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工作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改进和加强对节能环保领域的金融服务,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循环经济项目和节能减排项目提供融资服务,鼓励替代能源、高能效和低排放新能源开发项目,并在贷款规模、期限和利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充分利用国家实施节能减排战略带来的发展机遇,加大对绿色信贷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根据节能项目的特点和我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品种,满足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特色需求。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辖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工作机制,为绿色信贷和低碳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