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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东新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由开发区管委会、文峰区政府、北关区政府牵头,以街道、社区为单位,深入进行调查摸底。对现已存在的违法建设调查分类汇总、登记造册,详细掌握违法建设的第一手材料。
  (三)限期整改阶段(2010年6月21日-2010年6月30日)
  开发区管委会、文峰区政府、北关区政府要对违法建设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上报集中整治指挥部,由集中整治指挥部研究后做出最终处理意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及最终处理意见,市、区两级国土、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逐一下达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整改。  当地政府要积极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力求使当事人自觉接受处罚或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7月1日-2010年7月20日)
  由开发区管委会、文峰区政府、北关区政府牵头,根据有关职责,市、区两级国土、行政执法部门在安东新区整治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依法及时采取措施,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处罚的要处罚到位;对于已下达法律文书的违法建设,加快处理速度,依法予以处罚或拆除;对当事人未按规定期限接受处罚或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7月21日-2010年7月31日)
  认真总结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巩固整治成果,处理有关遗留问题或重大案件,探索创新监管措施,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东新区是我市城市建设引领示范区,集中整治安东新区违法建设,是我市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迫切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全力以赴搞好这次集中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真抓实干。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违法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国土、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行动起来,带头做好本单位、部门的集中整治工作。
  (三)坚持原则,敢于碰硬。集中整治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冲破人情关,克服畏难情绪,依法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从重处罚,打好攻坚战,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四)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对拒绝、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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