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林州市政府、安阳县政府、汤阴县政府、市环保局和安钢集团、大唐发电厂等企业
4实施“蓝天工程”,重点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
认真落实市人大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的督察意见,按照扬尘治理有关规定重点针对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拆迁扬尘、渣土料堆扬尘等进行综合整治,加强城市绿化硬化,强化各类炉窑灶等煤烟污染防治工作。
继续巩固安林两路、铜冶镇、水冶镇、陵阳镇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积极推进内黄县陶瓷园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林州市政府、安阳县政府、内黄县政府、文峰区政府、殷都区政府、北关区政府、龙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环保局
5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升级改造工程。
2011年6月底前,安阳市明波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稳定达标运行,并通过环保验收,污水实际处理量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75%以上;实现市区铁路以西区域城市污水截流进入污水处理厂。
2011年12月底之前,高新区北小庄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实现高新区城市污水截流进入污水处理厂。
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光明桥泵站和配套管网建设工作,并投入运行。2011年11月底前,完成洹北污水处理厂选址、可研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工建设。
2011年10月底前,完成内黄县、滑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以及林州市、汤阴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中水回用工程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滑县、汤阴县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要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90%以上,林州市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要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85%以上,内黄县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要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0%,并均要确保处理后外排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排放标准。
2011年6月底前,完成安阳县水冶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实际处理水量要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85%以上,确保处理后外排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排放标准,并通过环保验收。
2011年10月底前,完成首创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中水回用和升级改造工程;落实聂村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聂村、首创污水处理厂要确保处理后外排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水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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