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度全市产业集聚区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
(许政[20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产业集聚区按照“四集一转”和“提升速度、提高水平、扩大效果”的基本要求,注重规划引领、项目带动、集群培育、招大引优、基础完善、机制创新,加快推进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省考评中取得较好位次。全市10个产业集聚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445亿元,增长62%;固定资产投资470亿元,增长53%。为鼓励先进,促进产业集聚区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发展成效突出的产业集聚区给予表彰和奖励,授予长葛市产业集聚区、禹州市产业集聚区、许昌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2011年度许昌市三强产业集聚区”称号,各奖励资金150万元;授予鄢陵县产业集聚区、襄城县产业集聚区“2011年度许昌市两快产业集聚区”称号,各奖励资金100万元;同时对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许昌魏都产业集聚区、中原电气谷核心区、东城区产业集聚区、长葛市大周产业集聚区各补助资金70万元。奖励资金和补助资金均专项用于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