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发展壮大多元化社会消防力量。结合全市队站建设,推进公安合同制队建设,确保现有合同制队每队队员不少于25名、执勤车辆不少于4辆;重点镇专职队全部达到“有1辆水罐或泵浦消防车、有8名以上队员、年保障经费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其它乡镇专兼职消防队进行升级改造;督导符合标准的企业单位建立规模适当的单位专职消防队;增建超大型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防消联勤队6个;推动30个社区、60个行政村建成志愿消防队;年底全市消防文员达到140人,政府专职队员达到193人,新增消防志愿者3万人。强化保障措施,贯彻执行省政府《河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明确建队范围、建设标准、用工性质、经费保障和优惠政策。提高政府专职队员工资福利,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和伤残抚恤待遇,逐步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序列。创新管训机制,出台绩效考评办法,规范执勤训练模式,开展业务指导培训,适时组织督导考评,使队伍建设由单纯数量规模型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
三、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8.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开展城市消防安全评价工作,做好城乡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督促8个产业集聚区按照规划建设完善公共消防设施;适时开展公共消防设施专项督导检查,明确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在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同步建设、配套、完善消防基础设施。8月份前,各县、区要将辖区内损坏的室外消火栓全部维修完毕;年内,每个县新增室外消火栓不少于20个,每个区新增室外消火栓不少于15个;新建道路要随施工进度一并安装室外消火栓。认真落实《全省消防部队“十二五”期间综合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指导意见》,大力实施“装备提质升级1741”工程。年内购置各类消防车13台,其中支队本级53米登高车1台、主战消防车3台、高喷车1台、战勤保障装备抢修车1台、加油车1台、供水车1台;按照新《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攻坚组和个人防护装备5500件(套)。
9.加强消防队站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开封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继续推进消防队站建设。年底前,开封县、杞县、兰考、开封新区消防站建成投入使用;通许新队完成立项;禹王台精细化工园区消防站完成主体工程。加强灭火应急救援专业培训,分期分批组织攻坚组队员集训,组织安全员、急救员和特种装备操作员轮训。强力推进铁军中队建设,分类选择试点进行帮扶指导,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开展铁军中队建设等级达标活动,年内,龙亭、金明、顺河、尉氏、杞县五个中队达标。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跨区域应急响应机制,组建高层、水上救生、危险化学品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等专业救援分队,全力打造攻坚专业队伍。加强特勤队建设,开展特勤攻坚技能专业训练,并按标准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定期开展实战拉动训练,全面提升应急实战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