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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全市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三、坚持固本强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围绕“依法防控”。市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了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不断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机制,有效保障了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消防职责,实施消防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增强了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二是紧盯“重点防控”。突出火灾防控的重点和难点,全面部署开展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年和达标创建活动,督促指导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防范及“三会三化”建设,印制“三会三化”、“四个能力”宣传挂图7万份,制作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桑拿洗浴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合订本2万册,分行业、分系统举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培训班14期,培训人数5000余人,大大提升了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有力推动全市1338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三是狠抓“基础防控”。各县区以消防安全“网格化”隐患排查为抓手,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处罚、督办各环节的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三级网格的各类台帐档案,着力提高专(兼)职网格化管理人员素质,不断提升网格精细化管理层次和水平,全市115个乡镇、街道,105个社区、1859个行政村、122个警务室能够正常开展消防工作;进一步发展壮大多元化防控力量,全市23个重点镇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按标准完成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原已建成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也按照“四有”标准进行了升级改造;推行“巡消合一”、“保消合一”模式,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全部落实了保安派驻制度。全市近万名巡防队员、保安人员接受消防培训,承担起防火巡查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和宣传服务群众等职能。
  四、持续高压态势,火灾隐患清查整治成效突出。各县、区政府把整治火灾隐患作为实现火灾形势稳定的关键环节,围绕火灾多发季节及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保工作,先后部署开展了“守护中原”、“护航中原”等6次系列行动和城中村、商场批发市场、“九小”场所、畅通生命通道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及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等5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以及为期100天的火灾隐患集中清查整治行动。集中开展了15次全市规模的夜间清查整治,在3.15和11.9期间,组织消防、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了消防产品专项打假、销毁活动。特别是自2011年9月以来,全市部署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监督执法力度大,排查单位覆盖面广,消除火灾隐患快,参加战役行动人员多,社会关注程度高,有效确保了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清剿火患”战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针对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的50处重大火灾隐患,相关县、区政府严格落实责任捆绑制,实行隐患整改“倒计时”,定期进行督办,累计投入整改资金近200万元。确保了50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按期整改销案。2011年,全市各级共检查各类单位场所9万余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近13万处,从严整治了39个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消防“乱点”区域,责令“三停”(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435家,临时查封969处,依法行政拘留217人,极大地震慑了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不法商户和违法违规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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