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新建建筑执行更高节能标准。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本市65%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在实施50%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实施65%节能设计标准。探索应用更为适合上海地区气候特性、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建筑节能地方标准。同时,在新建建筑施工、验收、运营管理等环节,加强对贯彻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检查,探索研究将建筑设计能耗与实际运行能耗挂钩的机制。
(2)加大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力度。加强太阳能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的推广应用,重点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体系,6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和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7层及以上居住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到2015年,实现累计安装太阳能光热集热面积60万平方米。进一步规范完善地源热泵技术体系,鼓励适宜可行的地方应用浅层地热能利用技术,到2015年,实施安装面积400万平方米。促进建筑屋顶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发展,并推广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建筑构件的规模化开发应用,到2015年,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25兆瓦。
(3)发展低碳绿色建筑。针对不同用能特点的大型公共建筑,开展建筑碳排放状况研究。研究并积极推进主要建筑用能部位、设备及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节能低碳措施,试点建设“零排放”建筑,有效减少建筑碳排放量。推广世博场馆所采用和展示的先进低碳技术。开展屋顶绿化与立体绿化研究和建设。大力推进地方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到2015年,完成创建绿色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
2.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坚持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继续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提升能效水平。
(1)大力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通过节能市场培育、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等措施,大力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改造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其中,节能门窗、加装遮阳设施等单项节能改造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
(2)继续推进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通过财政扶持、示范引导,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通过实施节能门窗、加装遮阳设施等措施,改造既有居住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
(3)试点开展工业建筑节能改造。针对部分有空调要求的工业建筑,研究有针对性的保温体系、遮阳等围护结构改造技术并开展示范应用。在企业能源审计的基础上,推进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工业建筑主要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降低建筑相关能耗。
3.强化施工节能管理
进一步加强建设施工环节的节能监管,探索开展建筑全周期碳排放研究,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1)加强建筑施工降耗。以创建节约型工地为抓手,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强化节能施工、绿色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能耗。大力发展住宅产业化、全装修住房。“十二五”期间,建筑施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要下降15%。
(2)开展高排放建材产品节约替代示范工程。研究改进工程技术标准,通过广泛应用高强度、高性能混凝土和钢材,提高工程建筑质量,延长使用寿命。鼓励可再生材料替代传统钢材,鼓励开发和使用高性能、低消耗的新型材料替代传统钢材,发展和示范使用新型低碳水泥,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新型的节能保温材料。
(五)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水平
本市公共建筑面积占民用建筑总面积的25%,用能占民用建筑总用能达60%。相比于其他领域,大型公共建筑尤其是国家机关等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成效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大、宣传影响范围更广。“十二五”本市将全面启动和深化各相关行业的公共建筑节能工作,推进实施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力争做出更大贡献。到2015年,市级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要比2010年下降10%;卫生、旅游、商业等领域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10年下降8%。
1.突出发挥国家机关示范作用
(1)健全节能管理制度。理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全市国家机关能耗统计、计量、审计、标准、考核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国家机关行为节能和能源消费成本核算,建立能耗水平与行政经费预算互动的管理模式和科学的节能监察与考评办法。制定实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用能指南和能源消耗定额。建设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能源计量与远程监测系统平台。
(2)推进技术改造和管理节能。重点采用建筑外遮阳、玻璃幕墙贴膜等节能技术,实施建筑围护结构改造45万平方米,实现节能量约500吨标准煤。推广采用新型的高效节能空调,结合变频控制系统和热回收技术等措施,实施改造面积24万平方米,实现节能量约1500吨标准煤。推广高效节能照明系统,实施改造面积15万平方米,实现节能量约800吨标准煤。进一步降低电脑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实现节能量约1500吨标准煤。加强对网络机房、锅炉房等重点用能场所的监管。
(3)推进公务用车节能和“绿色采购”。加强公务车油耗管理,合理调度车辆,鼓励公务活动共同搭乘和选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优化公务车更新淘汰机制,优先采购新型节能环保车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绿色采购制度,禁止采购能效低的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
2.推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领域能效提升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和体育系统等其他公共机构要紧密结合各领域实际,加强用能管理,普遍提升能效。
(1)稳步提升教育和卫生系统能效水平。针对本市教育和卫生系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加快制定教育和卫生系统合理用能指南和节能考核评价体系。“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学校和医院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其中,市级医院门窗节能改造项目实现节能量2000吨标准煤、照明系统改造实现节能量1000吨标准煤。探索推进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积极发展分布式供能系统。
(2)大力加强其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技、文化和体育系统等公共机构要结合各自用能环境、目的以及条件,确定科学合理的用能标准和节能要求,分类制定节能目标,形成各具特色的科学节能指标体系。围绕建筑用能和交通用能重点领域,大力推进新型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应用,不断创新能源管理模式,强化节能管理。
3.提升商业、旅游、金融、电信等行业能效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商业设施和旅游宾馆的能效管理,建立健全金融和电信行业的节能管理体系,完善节能指标考核评价,强化行业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管理。
(1)研究制定商业、宾馆行业合理用能指南和定额标准。制定出台商业、宾馆行业合理用能指南和能源消耗定额标准,开展能耗对标达标、定额管理试点和评价考核。完善绿色旅游饭店的创建与评定管理体系,继续在全市星级饭店中推行绿色旅游饭店创建活动。
(2)完善金融行业和电信行业能效指标和考核体系。针对金融行业和电信行业的用能特点,研究适合其行业特点的节能管理方法和能效提升路径,逐步完善和有效落实行业能效指标体系和节能考核。
(3)加强行业重点用能单位监管。全面落实商业、旅游、金融、电信等行业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进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建立全市商业、旅游等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监测系统,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商业、旅游、金融和电信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均安装分项计量系统。
(六)大力发展节能低碳产业与技术
节能低碳产业是推动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支撑。“十二五”本市将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和节能低碳装备制造业,进一步加大节能低碳技术攻关和产品推广力度,努力把节能低碳产业打造成本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地。
1.促进节能低碳服务产业发展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企业为工矿企业、商业机构、公共机构等提供节能相关服务。培育发展低碳认证、核查等低碳服务业。培育发展150家以上专业性的节能服务公司,形成大、中、小型相结合的节能服务机构体系。到2015年,力争培育5亿元以上节能低碳产业发展基金(VC或PE)5-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