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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1―2020年河源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5.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推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工作,开展进出口(境)货运渠道专项执法行动,大力打击进出口(境)侵权行为。(河源海关)
  6.建立专利行政执法联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保护合力,增强保护力度。(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力度,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企业,支持企业创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围绕我市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2.加大引导与培育力度,推进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积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发挥品牌带动效应。(市工商局)
  3.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建立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引导行业建立和完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机制,形成行业保护合力。(市科技局)
  4.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为我市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和投资者实现成果专利转化提供政策支持,促进我市专利技术的实施。(市科技局)
  5.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化工作,引导企业制订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战略,培育拥有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市科技局、市质监局)
  6.指导企业正确使用企业名称、包装装潢、注册商标和网络域名,规避法律风险。(市工商局)
  (四)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1.加强产业政策、区域政策、贸易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在制定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吸引人才等措施中体现知识产权导向。(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局)
  2.各县区成立(加挂)知识产权局,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市编办)
  3.建立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能,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组织指导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全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全市性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市科技局)
  4.在各类科技立项、科技奖励、企业工程中心及技术中心和公共实验室的认定过程中,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情况纳入推荐认定的重要条件,积极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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