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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府办〔20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源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河源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工作,到2012年实现全覆盖的目标,根据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会议精神和《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在积极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与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农保制度,重点做好中老年农民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
  二、工作思路
  (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根据我市农村居民数量多,市、县区财政困难、负担重等实际情况,按照分三步走的总体思路推进新农保工作:第一步,着力解决60周岁以上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用三年的时间实现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全覆盖;第二步,着重组织45周岁以上的中老年农民参保,实现三年覆盖率达到70%以上的目标;第三步,积极引导、鼓励16-44周岁的中青年农民参保。
  (二)先行先试,逐步推进。根据我市农村居民数量多,市、县区财政困难、负担重等实际,按先行先试、逐步推进的原则,2010年选择财政基础相对较好的东源县、源城区先行开展新农保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于2012年前在其它各县全面实施新农保制度,确保实现我市新农保三年全覆盖的目标。
  (三)建立财政投入机制,落实各项补贴资金。做好新农保各项补贴资金需求的测算,把新农保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各项财政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并拓宽新农保资金的筹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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