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2〕6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工信厅协函〔2011〕1003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的通知》(川经信办信安函〔2011〕35号)要求,州政府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主要针对钢铁、有色、化工、电力、先进制造、水利枢纽、环境保护、铁路、交通、民航、城市供水供气以及其他与国计民生紧密相关的领域中应用的重要工业控制系统。
重要工业控制系统是指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业控制系统:(1)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2)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影响100万人以上正常生活;(4)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等严重后果。
二、调查组织
(一)本次调查工作主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调查组织工作。
(二)州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驻州中央、省属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本部门、本系统直属单位、分支机构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提出明确要求,配合工业控制系统所在县市的调查工作。
(三)重要工业控制系统运营单位要按照“谁运营、谁负责”的要求,做好《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的填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摸清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是发现风险、堵塞安全漏洞,提高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的前提和基础,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实施、逐一排查,确保调查工作不留遗漏,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二)加强保密管理。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重视并做好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基本情况调查过程中的信息保密工作,填写表格、汇总及上报过程,务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