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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凉府办函〔2012〕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根据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的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2012年2月27日至3月3日,州政府组织工作组对各县市2011年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考核结果
  (一)优胜单位(8个)。
  西昌市人民政府 会理县人民政府 会东县人民政府
  布拖县人民政府 雷波县人民政府 甘洛县人民政府
  越西县人民政府 盐源县人民政府
  (二)合格单位(9个)。
  德昌县人民政府 宁南县人民政府 普格县人民政府
  昭觉县人民政府 金阳县人民政府 美姑县人民政府
  冕宁县人民政府 喜德县人民政府 木里县人民政府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
  各县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及州政府的有关要求,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时对冬春季节防火、重大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各县市政府与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与各村(居)民委员会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并严格奖惩。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自抓等工作,基本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机制。
  (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进一步加强。
  各县市政府把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农村消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加强本县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和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的发展规划,建立了县市、乡镇、村三级负责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建设总体部署,同步安排、有效实施。西昌、会理、会东、布拖、雷波、甘洛、越西、盐源等县市政府按“八个一”标准,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取得显著成效。
  (三)消防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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