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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国土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的通知

  2.矿产品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对外依附度高
  预计到2015年,江苏省需求量比较大的矿产资源主要有:石油、天然气、煤、铁、铜、铅、锌、金、银、石膏、岩盐、高岭土、水泥用灰岩、农业化肥用矿产资源等。除石膏、岩盐、高岭土、凹凸棒石粘土、水泥用灰岩保证程度较高外,其他主要矿产资源均有较大缺口,供求形势比较严峻。一些重要矿产品省内供给不足,相当数量的石油、煤、富铁矿等矿产品需调入。能源类矿产探明储量增幅低,能源消耗量大。省内能源矿产生产量增长不大,将长期依赖省外或国外购入。
  近几年来,全省石油、煤、铁等重要矿产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大,保证程度继续降低,自给率分别为7.6%、11%、5%,对外依存度高;江苏其他非金属矿资源虽然丰富,但受环境保护的要求制约,开采空间小,自给能力也将逐年降低。

专栏2 江苏省矿产资源保证程度分类

资源储量保证程度“充足”的矿种:熔剂用蛇纹岩、芒硝、盐矿、石膏、泥灰岩、膨润土、沸石矿、建筑用砂石料和饰面大理岩等。

资源储量保证程度“丰富”的矿种:金红石、铌钽矿、凹凸棒石粘土和陶瓷土矿。

资源储量保证程度“短缺”的矿种:煤炭、锶矿、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化肥用蛇纹岩、磷矿和硫铁矿。

资源储量保证程度“紧缺”的矿种:石油、铁矿、铅锌矿、方解石。


  3.“绿色江苏”和生态省的目标对国土资源保护提出挑战
  根据江苏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未来5年全省将新增造林300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2%,“绿色江苏”和生态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对生态和人居环境满意度持续提高。这对“十二五”期间的资源保护提出了挑战,一方面是林地面积扩大的任务,另一方面是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硬约束,同时又面临着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的压力。因此,既要加强国土资源的整治,又要加强矿山复绿和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将绿色矿业的理念与实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

专栏3 发展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业

绿色矿山、绿色矿业是指以矿产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矿区和谐为主要目标,以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为要求,追求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注重资源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实行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坚持“守土有责、护土有方、动土有据、用土有益”的准则,不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以加快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和保护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省国土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以市场为主导的资源配置体系基本建立,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力度加大,耕地减少过多的状况得到有效控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明显提高。基础地质调查和能源、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巩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国土资源产权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国土综合整治取得实质进展,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基本建成防灾减灾体系。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建立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体系,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1.国土资源保护目标
  到2015年末,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75.13万公顷(7127万亩),确保421.53万公顷(6323万亩)基本农田面积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编制实施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划定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区。完成10个地质遗迹区域调查与评价、4个地质遗迹专题调查研究;一些具有重要典型意义的地质遗迹得到有效保护,建成8个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4个地质遗迹保护点、4个地质博物馆;基本建成地质遗迹管理体系。
  2.国土资源供给目标
  规划期内,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供应量控制在10万公顷(150万亩)以下,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8万公顷(120万亩)以内。
  “十二五”期间,全省建设用地总量缺口较大,为缓解供需矛盾,除了国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外,还要立足于提高建设用地效率,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挖潜力度。各项建设优先使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规划期内,通过“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措施,挖掘低效建设用地潜力不低于3.33万公顷(50万亩)。
  城镇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由2010年的34.52%调整到2015年的42%。
  重要矿产的“攻深找盲”取得重大突破,危机矿山的资源保障程度有所提高,力争新发现矿产地30— 40处。
  3.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地均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37.31万元/公顷提高到2015年的61.11万元/公顷。
  提高开发区工业用地门槛。苏南、苏中、苏北的每亩土地工业项目投入分别不低于350万元、280万元、230万元,亩均产值不低于520万元、320万元、280万元。
  矿山结构和布局进一步调整优化。矿山数量进一步减少,全省矿山数量减少17%左右;大中型矿山比例力争达到25%。
  4.国土资源综合整治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省力争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8万公顷(120万亩)以上,确保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其中,通过土地整理可增加耕地3.2万公顷(48万亩),工矿废弃地复垦可增加耕地1.2万公顷(18万亩),未利用地开发可增加耕地3.6万公顷(54万亩)。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得到加强,生态矿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苏南地区全面完成关闭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苏北地区禁采区内基本完成关闭露天开采矿山的治理工作,治理关闭露天开采矿山宕口600个,矿区恢复治理面积达2200公顷,采煤塌陷地治理率提高到40%,已关闭的砖瓦用粘土矿山废弃地复垦率提高到90%以上。实行综合利用的矿山比例达到80%以上。形成一批绿色矿山和生态示范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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