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和矿业权市场建设,全省出让探矿权503个,有偿出让价款5279万元;出让采矿权4797个,有偿出让价款86511万元。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在创新开山采石矿山监理制度、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制度改革、矿产资源潜力评价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8.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增强
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
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建立山体资源特殊保护制度,全面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通过实施苏锡常、沿海地区及徐州煤炭塌陷地区地面沉降监测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使这些地区的地面沉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镇江、南京、连云港等地诸多滑坡、崩塌隐患点得到有效治理。
“十一五”期间,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趋突出。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的压力较大。二是一些地方土地利用仍然较为粗放。土地闲置、浪费和低效利用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纠正,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增大。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新一轮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省耕地保有量调节空间很小,特别是与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比较,耕地保护任务更为艰巨,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更加困难。四是少数地区违法违规用地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地方干部依法用地意识还不够强,违法用地现象时有发生。五是地质服务和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地质找矿新机制尚未真正形成,矿业权市场发育不全,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资源供需矛盾进一步凸显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快速推进,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问题更加突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约束不断强化,国土资源管理肩负着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历史重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和复杂局面。
1.“两个率先”宏伟目标要求不断提升国土资源保障能力
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是“十二五”时期江苏发展的新要求。当前,我省仍处在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土地、矿产资源刚性需求进一步加大,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推动全省综合实力不断迈上新台阶,对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破解资源供需矛盾、拓展资源利用空间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赋予了“两个率先”新内涵、新标准,不仅体现为发展进程率先,而且体现为发展水平领先,要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定不移地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由粗放增长向集约型发展转变、由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发展一体化转变。面对“两个率先”的新内涵、新标准,如何提升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和利用水平,以较少的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提出了新的课题和考验。
2.“三化”同步推进要求统筹协调国土资源保障和保护
“十二五”时期,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必须遵循现代化建设规律,坚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尤其要把农业现代化作为“三化”同步推进的紧迫任务。能不能不失时机地推进农业现代化,直接关系到全省7800万人口的吃饭问题、900万务农劳动力的增收问题,直接关系到全省生态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问题,直接关系到正确处理城乡关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直接关系到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土地特别是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是江苏的特殊省情和突出矛盾。“三化”同步推进要求统筹协调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切实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统筹城乡发展提供资源支撑。
3.“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切实转变国土资源利用方式
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十二五”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江苏的资源省情决定了今后的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再不能走盲目扩张、粗放浪费、过度消耗资源的老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切实转变资源利用方式,落实节约优先战略,进一步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降低经济增长对资源的过度消耗,走集约式工业化、城市化道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优化能源矿产资源供给结构,加强绿色矿业建设,缓解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的瓶颈约束,以加快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三)“十二五”时期应对的挑战
1.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耕地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
2010年底,我省耕地面积为473万公顷(7095万亩),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规划目标为475.13万公顷(7127万亩),比2010年多2.13万公顷。“十二五”时期,我省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传统产业升级计划、现代服务业提速计划,加快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特别是国务院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全省建设用地需求将保持旺盛态势,必然以占用相当数量的农用地为代价。因此,耕地保护的压力不断增大,供地压力继续偏紧。同时,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因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专栏1 江苏省“十二五”期间耕地和建设用地供需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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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相关模型进行预测表明,至2015年,全省人口将达到802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6.58万亿元,城市化率上升到65%,在此基础上确定耕地的供给量454.55万公顷(6818.25万亩)。考虑到江苏省产业结构转型及其发展趋势,得出保障粮食安全所需要的耕地面积为452.61万公顷(6789.15万亩),在保持现有粮食作物比例的基础上,规划期内,江苏省完全可以实现粮食供需总量平衡供应。2010年,全省耕地面积为473万公顷(7095万亩),而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规划目标为475.13万公顷(7127万亩),因此,还需要通过多种途径补充耕地2.13万公顷(32万亩)。
通过对城市化发展、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需求预测,需要建设用地总量为13.33万公顷(200万亩)。按照国家“十一五”期间下达给我省的年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万公顷(30万亩)推算,“十二五”期间,我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缺口总量预计为3.33万公顷(5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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