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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监管企业编制2010年度投资报告的通知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监管企业编制2010年度投资报告的通知
(津国资规划〔2010〕89号)


各监管企业:
  为全面、系统地了解监管企业投资情况,进一步履行好出资人职责,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各监管企业认真做好2010年度投资报告的编制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2010年度监管企业投资报告内容包括:年度投资情况文字说明材料和2010年度竣工项目汇总表(附表1、附表2)。
  (一) 年度投资情况文字说明材料
  各企业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年度投资报告进行文字说明:
  1、2010年当年投资额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
  2、2010年度实施项目总体情况,包括项目总数、项目总投资、投资类型(含中国大陆境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金融投资,大陆境外投资或其他类型投资)、资金来源及构成;
  3、当年竣工项目(含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回报期、投资收益情况及项目建成后形成的拉动效应等;
  4、对已列入2010年度投资计划但未能开工项目,请说明原因;
  5、简要分析企业2010年度投资工作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二)年度竣工项目汇总表
  竣工项目汇总表中的投资项目应包括监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投资项目。
  按照2010年度竣工项目汇总表的要求逐项进行填写,已核定主业的企业,按主业投资和非主业投资两个表分别填写,尚未确定主业的企业全部填在主业投资表中。
  二、报送时间:
  请各监管企业于2011年1月31日前,正式报送2010年度投资报告文字材料和2010年度竣工项目汇总表(附表1、附表2)一式两份到国资委办公室,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国资委规划发展处。
  联系电话:83607715
  联系人:翟亚莉
  传真:23210616
  电子邮箱:tjgzwgh@126.com
  附表下载请登陆天津国资委网站(www.tjsa.gov.cn)“重要通知”栏目

  附件:1、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010年度竣工项目汇总表(主业投资)(略)
  2、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010年度竣工项目汇总表(非主业投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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