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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办的通知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办的通知
(焉政办督字〔2011〕1号)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自治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结束后,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45件,其中:议案3件,重要建议9件,建议、批评意见33 件;政协委员提案93件,其中:重点提案11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县委、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3月9日召开自治县行政机关效能考评动员大会暨政府全体会议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交办给35个单位进行办理,根据自治县行政机关效能考评动员大会暨政府全体会议及《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焉政发〔2011〕16号)要求,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和提案后,要于2011年5月31日前书面答复代表和委员,6月30日前结束办理工作。现对各承办单位办理“两案”情况进行督办,请各承办单位于2011年4月1日前将“两案”办理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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