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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各县、州直各部门要以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为抓手,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管、社会主动”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支持、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参与的工业产品质量管理新局面。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市场准入。经信、商务、质监、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源头管理,确保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促进区域经济建康协调发展。

  二是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坚持“质量为本,诚信为先”的原则,对企业实施以质量信用、产品质量风险分级为基础的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诚信核查、诚信风险信息收集评估、诚信危机处理和预警的诚信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把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为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紧迫的任务,以加强质量诚信为核心,以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各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加强对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监督。

  三是切实强化产品质量监督,加大监督抽查频次。监管部门重点对企业入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及不合格品处置等进行监控,坚持巡查和质量分析制度,及时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工作,对重点产品、优质产品、发证产品及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产品,由政府质量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验,并及时通报受检产品质量状况。

  四是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利用报刊、电视台、网络、手机信息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各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主动发布产品质量和安全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举报质量违法行为,树立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

  五是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经信、发改、质监、工商、卫生、建设、公安、商务、农业、畜牧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切实加大打假保名工作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设有利于工业产品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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