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焉政办督〔20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于2011年3月22日下发了《
关于对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办的通知》(焉政办督字〔2011〕1号),要求各承办单位于2011年4月1日前将“两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从各承办单位上报办理“两案”工作进展情况来看,绝大部分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专门成立了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办理建议、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并亲自负责建议和提案的办理。
二、创新办理工作措施。县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安监局、文体局、环保局、广电局、旅游局、爱卫办、工商局、焉耆供电分公司、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前主动与代表、委员见面联系,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态度积极认真,取得了代表、委员的满意或理解;县教育局、建设局、文体局建立了督导检查制度,加强了对“两案”办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县农业局、旅游局、工商局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与代表、委员共同研究解决途径,努力使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得到解决。
三、未上报进展情况单位。县经贸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卫生局、人行焉耆支行至今未按照焉政办督字〔2011〕1号文件要求,将“两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自治县科学跨越和长治久安的关键一年,新形势、新任务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承办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务必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注重办理实效,加快办理工作进度,务必在法定期限内全部办复;涉及多个单位办理的,主办单位要继续做好协调落实工作;对于办复难度较大的,承办单位要积极进行调查研究,找出问题的关键,提出解决问题的实际措施或方案,报告县人民政府进行研究解决。县经贸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卫生局、人行焉耆支行要于2011年4月11日前将办理“两案”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对办理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并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