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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府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七)网民留言办理情况督查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人民网网民致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留言处理暂行办法》规定,认真核查落实网民反映问题,并在要求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对于事实清楚,符合政策,且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合理诉求或事项要及时办理,对因政策障碍且不具备条件,暂时无法解决的诉求或事项要做好解释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根据网民反映情况选择一些领导高度关注、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督查办理,进一步提高问题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
  (八)市政府领导联系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督查
  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市政府领导联系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督查力度,及时跟踪问效,定期反馈进展。对进展缓慢或存在问题的重点项目,及时组织专项督查,摸清情况,查明原因,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九)市政府主要领导关注事项督查
  根据市政府领导安排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注事项专项督查制度》,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市政府主要领导关注事项及时进行分解,明确工作内容、牵头领导、主办单位、办结时限,采取电话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落实。每月安排2次市政府主要领导关注事项专项督查活动,以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政务督查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共同构筑大督查格局。
  (一)健全责任体系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要坚持督查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决策与落实并重,凡是布置的事情都要有检查,安排的工作必须去督促,确定的任务必须抓落实。同时,要进一步拓展督查工作的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各区县、各部门在督查工作中的作用,调动各方参与督查工作的积极性,实现政务督查工作由督查部门单打独斗、单一督查向多方合作、联动督查转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督查工作运行机制。
  (二)规范督查行为
  市政府督查室要充分发挥在抓落实中牵头抓总和协调上下的职能作用,在规范督查行为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督查事项登记、立项、交办、催办、反馈等办理工作制度和程序,建立督办事项登记台账,对领导交办的督查工作,必须有交办、有反馈、有回音,全部任务完成的要及时销账。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落实督办事项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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