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强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加强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西安市加强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国际语言环境,树立现代文明的城市形象,加快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步伐,现制定西安市加强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务实,积极为市民提供更多学习外语的机会,努力实现市民外语水平和国际交往能力明显提升,重点地区涉外、窗口部门和服务行业外语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公共场所双语标识基本规范,逐步建立完善多语种的应急服务平台,国际化城市人文环境逐步形成,为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工作初见成效。市民的外语交流能力得以提高,涉外部门、窗口服务行业外语服务水平得以提高,重点区域公共场所双语标识基本规范,初步建立多语种的电话应急服务平台,外语志愿者能够为举办大型国际活动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阶段性目标
1.2012-2013年,加强西安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工作的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市民外语学习渠道,组织开展一些市民喜闻乐见的公益性外语培训活动;启动涉外部门公务员和重点窗口服务行业一线员工的外语培训工作;在重点区域、涉外公共场所启动规范公共场所双语标识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120、110电话服务平台,开设英语电话应急服务业务;建立大学生外语服务志愿者队伍。
2.2014-2015年,进一步完善西安国际语言环境建设的工作机制;市民学习外语的渠道更多,公益培训活动覆盖面更广;公务员和重点窗口服务行业外语骨干队伍不断壮大,涉外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进一步规范重点区域、涉外公共场所双语标识工作;进一步完善120、110多语种电话应急服务平台;逐步扩大大学生外语志愿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