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食品卫生整治
由市食品药监局牵头,各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参与,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制定食品安全整治方案、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取缔无证生产食品窝点,从源头阻断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彻底整顿集体食堂及餐饮行业卫生。
(四)“四小”行业整治和控烟工作
由市卫生局牵头,开展“四小”行业(小旅店、歌舞厅、洗浴、美容美发)整治,各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参与,集中力量,重点出击,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彻底整顿“四小”行业卫生。进一步做好控制吸烟工作,开展创无吸烟单位活动,督促有关单位在公共场所、医院、学校和交通工具上设禁烟标志。由市工商局负责取缔非法烟草广告。
(五)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
由市市容园林局牵头,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参与,在前期开展“双延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提高保洁质量,清除积存垃圾,治理乱写乱画、乱贴乱挂、乱堆乱放,取缔占道经营,规范“六小”行业经营行为,改造完善道路、公厕、排水、路灯等基础设施,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改善广大村民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六)集贸市场整治
由市工商局牵头,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参与,按照“谁开办、谁整治,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配齐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更新完善市场内的环卫设施和给、排水设施,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确保硬件设施和经营设施符合规范和标准,经营种类设区分段、划行规市、划线定位,车辆停放有序,经营场所和从业人员证照齐全,计量器具符合规定,市场环境洁净有序。
(七)建筑施工工地和扬尘污染整治
由市建委负责城六区建筑工地,由市城改办负责城改、棚改建筑工地,由市房管局负责拆迁施工工地,由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五区一港两基地及切块管理区域建筑施工工地,各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坚持“湿法”作业,防止建筑工地内扬尘污染,切实做到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垃圾管理规范、车辆冲洗设施齐全。
由市市容园林局负责,强化对营运渣土车辆的管理,严格规定运行线路和运行时间,杜绝渣土车满载高尖运行,严查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现象,确保城市环境洁净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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