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集中投药阶段:3月21日-4月3日。各区、县爱卫部门要统一组织各街道、镇除害服务站和社区公益保洁服务社等专业队伍严格按照《上海市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投药。药物投放按照连投15天(雨天顺延),遵循吃多少补多少,吃完加倍投放的原则,确保投药到位。
3、自查补投阶段:4月4日-4月13日。各区县、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单位的投药情况开展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对遗漏单位和部位进行补充投药,突击灭鼠活动期间应每周检查两次毒饵站,及时补充或更换毒饵。对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重点区域的防鼠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完善各类防鼠设施的设置,并做好灭鼠现场的环境整治工作。
4、执法评估阶段:4月14日-4月20日。各区县爱卫会办公室要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检查工作贯穿于整个灭鼠活动全过程。对不按照要求开展集中灭鼠活动,且有违反《
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行为的单位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各区县技术部门应配合做好灭鼠后的鼠情调查或密度测定,科学评价灭鼠效果。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发动,确保经费。各级爱卫会、各区县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发动地区、部门和市民参与集中灭鼠活动。各区县、街道(镇)政府和部门要确保除害经费到位,保证灭鼠效果。
2、治理环境,完善设施。各单位要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动员单位职工和广大市民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断绝鼠粮;完善防鼠设施,堵塞鼠洞,减少鼠类栖息场所。各街道(镇)组织居、村居委会开展居民户室内清扫工作。
3、合理用药,保证安全。各区(县)在抓好春季集中灭鼠活动的同时,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鼠药管理制度,统一购药,对药品购买、分发、投放、保管等各个环节都要实行责任制,严格登记制度,严禁使用剧毒急性鼠药,防止人和畜禽中毒事故发生。各区县爱卫办要协调卫生部门,做好误食鼠药的抢救准备工作。
各级爱卫会办公室要根据灭鼠活动任务的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并认真做好效果督查和活动总结,并于4月30日前将活动小结上报市爱卫办。市爱卫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灭鼠工作专项检查。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