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一流自主创新基地的实施意见
(并政发〔201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自主创新基地,支撑引领太原经济社会率先转型跨越发展,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坚持对标一流、先行先试、重点突破、支撑引领原则,突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和创新人才团队建设三大重点,着力在产业技术创新、重大民生科技成果应用推广、促进科技金融结合、产学研合作、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等6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和跨越,为建设一流自主创新基地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奠定基础。
二、主要目标
(一)加大科技投入。设立一流自主创新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吸引企业及社会研发投入,全社会研发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以上,三大特色优势产业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4%以上,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8%以上。
(二)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在九大产业领域中,以企业为主体,新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中试基地、技术转移平台等各类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100个,其中国家级达到30%,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共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和服务体系。
(三)引进创新人才。在九大产业领域培养、引进200名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形成50个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转化能力和产业化能力、结构梯次合理的创新人才团队。
(四)创新科技绩效。全市九大产业领域经省以上鉴定科技成果数量达到300项以上/年;全市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5.5件,研发人员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0件/百人年;取得一批具有行业主导地位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取得经省以上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200个,其中国家级占30%以上;新培育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100个,其中国家级占30%以上。
(五)增强产业竞争力。三大特色优势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跻身全国一流行列,九大产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