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市政发〔2012〕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全市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标本兼治、强化预防”的工作思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按照2011年度《西安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标准,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控制各项指标和安全生产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绝大部分区县、开发区、市级部门较好地完成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在国务院“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碑林区人民政府等18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各奖励2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努力,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希望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向先进学习,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总体目标,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西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西安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
西安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1.碑林区人民政府
2.新城区人民政府
3.阎良区人民政府
4.临潼区人民政府
5.长安区人民政府
6.蓝田县人民政府
7.户县人民政府
8.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9.经开区管委会
10.航天基地管委会
11.国际港务区管委会
12.市交通运输局
13.市水务局
14.市林业局
15.市供销联社
16.西安旅游集团公司
17.西安城投集团
18.市地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