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建设国内一流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中试基地、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以项目为纽带,通过合作开发、联合攻关等多种形式,把高端人才引入企业,帮助企业开发新产品,培养创新团队,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搭建招商引智平台。利用科博会、留学人员交流会、高交会等活动积极吸引高端创新人才,定期组织企业到国内外高端人才聚集地区举办专场对接活动。充分发挥国内外山西籍知名专家、学者和现有高端人才作用,聘请国内一流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指导或参与我市重大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吸引高端人才解决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重大技术难题。搭建创业融资平台。加强科技金融结合,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创投机构开展专利质押、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业务,为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提供金融服务。
(二)创新招商方式,大力引进高科技企业
着力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国内500强、中央企业、知名民企来并建立分支机构、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和产品加工制造基地。以完善新兴产业创新链、产业链为重点,围绕产业核心项目引进配套企业,形成产业集群。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政策,鼓励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通过合资、独资、入股、参股等方式创办联办高科技企业。落实优惠政策,鼓励高科技企业落户我市。
(三)建设专业园区,促进高新技术项目落地
结合各县(市、区)产业特色,统筹产业定位和空间布局,与中关村合作建设节能环保、物联网技术应用等一批新兴产业专业科技工业园。重点引进高端创新人才携带国际先进水平或能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技术成果及核心技术专利,市场前景广、带动系数大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发挥我市与国内30个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战略合作平台作用,推动北京、天津、西安等地高新技术向我市转移。
(四)扩大对外合作,提升新兴产业科技竞争力
引进国外智力、创新机构和先进技术与我市企业共同开展重大技术攻关。鼓励海外高端人才携带尖端技术、项目来并开展中间试验、成果转化,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吸引国内外一流专家学者到我市投资创业,支持国外技术创新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利用驻外科技参赞、友好城市等渠道加强国外科技企业招商,支持我市企业到海外创立研发机构,参与全球科技合作与竞争。
五、扶持政策
(一) “两院院士”、“千人计划”入选人才等高端人才携带重大科技项目来并落地,市级科技计划视项目情况安排100-200万元科技项目启动资金予以支持。企业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必需的科研实验等研发经费由用人单位以签订合约形式予以落实,市级科技计划视项目情况安排10-50万元资金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