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宏昇商贸城集中整治工作组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1〕66号)
焉耆镇,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宏昇商贸城集中整治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宏昇商贸城集中整治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崔继武 副县长
副组长:马 剑 县经贸局局长
成 员:孙友军 县建设局副局长
杨 龙 县市场开发建设中心副主任
任建国 县工商局副局长
艾买提·艾沙 县经贸局主任科员
李江宏 焉耆镇党委委员
阳明清 西城派出所指导员
杨 成 县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
吴 威 消防大队参谋
热孜万古丽·买买提 焉耆镇商城社区居委会主任
再热开代 焉耆镇经济发展办干部
职责分工
经贸局:负责制定《宏昇商贸城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及工作组每日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公安局:负责宏昇商贸城内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清查工作。配合做好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各类纠纷问题。研究制定宏昇商贸城综合治安管理办法。
城建局:负责清查商贸城基础设施损坏情况,对需要修复、改造、更新的基础设施提出维修方案,并做好预算工作。负责进一步整治市场外围乱停乱靠、乱摆摊点现象。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宏昇商贸城整治结束后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宏昇商贸城运营管理工作方案。
焉耆镇:负责提出宏昇商贸城区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方案,配合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工商局:负责对市场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配合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做好宏昇商贸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提出整改方案。
运管站: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场外围车辆乱停乱靠整治等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统筹安排好工作组成员的各项工作。工作组成员要集中精力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整治工作。同时,在整治工作中,工作组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依法行事,妥善处置好因整治工作引发的各类纠纷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