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1年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1年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1〕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上半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签订2011年行政执法责任书的部门和单位。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内容:贯彻执行《关于印发焉耆回族自治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焉政办〔2010〕35号)情况;落实2011年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贯彻行政许可配套制度情况;合同备审情况。
  (二)检查方式: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对抽查单位通过听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查看各类公示内容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组及时间安排
  为确保检查工作有序进行,成立自治县依法行政工作检查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田卫东   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殷勤农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郭 磊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 员:安玉英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科科长
  赵洪举   县工商局法规科科长
  马小娥   县政府法制办科员
  检查时间及单位:
检查时间检查单位
7月13日上午林业局、安监局、交通局、文体局、动监所
下午公安局、水利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
7月14日上午四十里城子镇、包尔海乡、查汗采开乡
下午永宁镇、北大渠乡、五号渠乡
7月15日上午发改委、经贸局、广电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下午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监督所、种子管理站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