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县统计局关于肃北县2011-2012年“企业一套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肃政办发〔2012〕2号)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驻肃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为顺利推进我县“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县统计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肃北县2011-2012年“企业一套表”改革实施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肃北县2011-2012年企业一套表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统计调查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努力推进统计数据采集、传输、汇总、加工环节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切实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和统计调查工作整体效率,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统计报表起实施企业一套表(以下简称“一套表”)。根据《甘肃省2011-2012年企业一套表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企业一套表”,是以统计调查对象为核心,通过整合现行统计报表制度,规范统计标准和业务流程,实现调查单位通过互联网报送电子报表到国家统计平台,各级统计部门在线验收并汇总统计数据,以消除不同统计调查制度对同一调查单位的重复布置和重复统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据采集方式的统一组织管理和统计资源共享的一种新的统计调查制度。实行“企业一套表”制度是一项重大的统计改革,对当前和今后的统计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和深远的意义。
“企业一套表”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计“三个提高”(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目的,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积极稳妥”原则,在科学有效实施全国《企业“一套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促进我县统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实施范围
自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起,在规模以上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劳动工资、科技、能源等主要专业的全面调查企业范围内实施一套表。具体包括: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