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完善行政运行机制。规范和发展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整合行政资源,推行“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至2013年,全市管理规范、功能完备、办事公开、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综合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9.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促进教育、卫生、文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至2015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衔接顺利完成,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得到全面落实。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
10.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至2012年,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全面建立,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实施,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评估率、听证率及民调率均达到lOO%。
11.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建立健全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凡是重大决策事项,都必须充分听取决策咨询委员会的意见;除依法须保密的事项外,重大决策还必须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至201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听取决策咨询委员会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制度在全市普遍推行。
12.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依托,吸收部分法律界专家学者、知名律师参与,组建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室: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论证作用。至2013年,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基本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室,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明显降低。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3.突出政府制度建设重点。科学把握制度建设时机和规律,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着力加强有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自主创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和保障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完善行政体制机制、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至2015年,与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相配套、与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进一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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