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五)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全面实行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和专家评价、公众评议“两评结合”的决策咨询体系,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项目审批的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审查,实施差别化的环境管理政策。完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建立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审批联动机制,从决策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深入实施项目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产业结构调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染减排绩效指标等挂钩的制度,强化以新带老、增产减污、总量削减替代等措施。建立与环境准入管理相配套的环境标准体系,实行“阶梯型”的标准引领,逐步提高环境标准,有序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化学原料药、废纸造纸、印染、农药、电镀、生猪养殖、染料、啤酒、热电等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加强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项目准入管理,限制粗钢、水泥和有色金属等生产行业新增产能。
  (六)加快发展环保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环保产业市场需求。发挥我省环保产业特色优势,加强整合提升,推进环保产业集聚区和示范园区建设。以环保装备和产品生产、环保工程、环保服务业、资源再生与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引领作用强的环保产业企业,加快建设一批环保产业基地,切实增强我省环保产业市场竞争力。到2015年,力争实现环保产业营业收入4800亿元以上,形成100家左右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鼓励环境设施的社会化建设和运营,多渠道建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拓宽环保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加快推进环保先进适用技术应用、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着重发展环保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环境咨询、环境监理、环境工程技术设计、认证评估等环境服务业。加强环保产业市场监管,推动环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使用环境标志、环保认证产品。加快25个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建设,着力推进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三、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七)强化水污染治理。深入实施清洁水源行动,统筹推进八大流域、四大平原河网水污染防治,继续强化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河道内源污染治理。到2015年,八大水系、运河、主要湖库、平原河网省控以上断面劣Ⅴ类水质比例控制在15%以内,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大于65%。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管理,到2015年全面完成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创建,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加强饮用水水源汇水区域点源、面源和流动源污染控制,完善污染事故防范预警应急体系。加强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保证应急饮用水供应。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及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深入实施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完善流域区域水环境管理工作机制。深化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任务。加强排海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入海污染物总量。加强海上作业和交通运输环境风险防范。加强滩涂和近海水产养殖等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海洋保护区建设,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