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省政府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浙政发〔2012〕1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各种困难矛盾,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动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要求,着力稳增长、抓转型、控物价、惠民生、促和谐,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赋予的年度各项任务,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迈出了坚实步伐。
根据省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认真考核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省财政厅等19个单位为2011年度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其他25个单位为2011年度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良好单位。现将优秀单位名单通报如下:
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地税局、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经信委、省经合办、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省水利厅、省残联、省司法厅、省科技厅、省侨办。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希望各单位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