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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截至2010年底,本市养老床位总数10万张,占户籍老年人口的3%,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303家、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404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25.2万,占户籍老年人口的76%。家庭自我照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为一体的“9073”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上海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和《上海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推广实施。全市社区老年活动室6062家,其中标准化老年活动室4831家,日均活动人数30.5万人。发放高龄老年人优待证34万余张,拓展尊老服务项目11个,接受尊老服务窗口单位服务的老年人约1304万人次。2007年出台了老年人乘车优惠政策。以独居、高龄、困难老年人为重点的结对关爱工作深入开展,受益老年人从2006年的35.2万增加到2010年的58.7万。

  4.为老服务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发挥

  通过发挥各类为老服务组织功能,推进开展社区老年文体活动。截至2010年底,本市老年文艺团队1.19万个,参加人数2824万人。老年体育团队0.94万个,参加人数33.15万人。全市7741个健身苑点、316处社区公共运动场为老年人提供了就近方便的锻炼场所,约60%的老年人经常参加健身活动。2009年成立了上海市老年志愿者总队,注册志愿者16万人。积极开展以老年志愿者援助新疆为标志的“银龄行动”,2006年以来共有216名医疗卫生、教育、畜牧、农业等8个方面的老专家,赴新疆90家单位开展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搭建了老有所为的平台。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世博安保等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老年志愿服务的形式和内容不断拓展。

  5.老年教育四级网络基本形成

  全市已形成市、区县、街镇、居村委老年教育四级网络,并形成老年学校教育、老年远程教育、老年社会教育等多种教育模式。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老年教育机构277个,居村委老年学校学习点4144个,参加各级各类老年学校教育的老年学员39.02万人。远程老年大学收视点4268个,老年学员人数达21.76万人。

  6.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完成了市、区县、街镇、居村委四级维权网络的建设,居村委法律援助联络点全部建成。“十一五”期间,全市受理老年人来信来访来电14余万人次,调处率达98%;法院审理涉老案件2万余件。法律援助机构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万余人次,办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件。

  (二)面临的形势

  1.上海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

  上海是全国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也是目前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特大型城市。根据预测,本市“十二五”期间进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期,老年人口总量急剧增加,高龄人口总数继续增长,独生子女父母将逐渐成为新增老年人群的主体。预计到2015年末,户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430万,比例接近30%;平均每年增加20多万,比“十一五”时期老年人口增长数量翻番。“十二五”时期,老龄化比重平均每年增加近1.3个百分点。户籍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将达到70万,平均每年增加2.4万。同时,纯老、独居老年人继续增加,尤其是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的纯老比例和农村纯老现象更为突出。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已经陆续进入老年期。从2013年起,本市新增老年人口中的80%以上将为独生子女父母,上海人口老龄化呈现出独生子女父母老龄化的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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