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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淮政发〔20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 则
  1.1 目的和依据
  1.2 突发事件的概念
  1.3 突发事件的分类
  1.4 突发事件的分级
  1.5 工作原则
  1.6 应急预案体系
  1.7 适用范围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工作机构
  2.4 专家组
  2.5 地方机构
  3 运行机制
  3.1 预防、监测与预警
  3.1.1 预防
  3.1.2 监测
  3.1.3 预警
  3.2 应急处置与救援
  3.2.1 信息报告
  3.2.2 分级分类响应
  3.2.3 先期处置
  3.2.4 基本应急和扩大应急
  3.2.5 指挥与协调
  3.2.6 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3.2.7 区域合作
  3.2.8 应急终止
  3.3 恢复与重建
  3.3.1 善后处置
  3.3.2 社会救助
  3.3.3 保险
  3.3.4 调查评估
  3.3.5 恢复重建
  4 保障措施
  4.1 应急队伍保障
  4.2 财力保障
  4.3 物资保障
  4.4 医疗卫生保障
  4.5 交通运输保障
  4.6 治安维护
  4.7 人员防护
  4.8 通信与信息保障
  4.9 公共设施保障
  4.10 环境保护
  4.1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4.12 社会动员保障
  4.13 技术储备与科技支撑保障
  5 教育、演习和监督管理
  5.1 演习演练
  5.2 教育培训
  5.3 责任与奖惩
  5.4 监督检查与改进
  6 附 则
  6.1 制定与解释
  6.2 实施时间
  附件
  1 江苏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
  2 淮安市较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
  3 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
  4 组织体系结构图
  5 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图
  6 市应急指挥联动系统示意图
  7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框架图
  8 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发生地报警类)
  9 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监测机构报警类)

1 总 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全面提高本市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淮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突发事件的概念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3 突发事件的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 突发事件的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具体参见《江苏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附件7.1),《淮安市较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附件7.2,以下简称分级标准);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见各专项预案。分级标准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分级标准如有新修订的,则按新修订的分级标准执行。
  1.5 工作原则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6 应急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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