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参加网络在线学习的学时为100学时。
(二)学历教育。省律协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律师积极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提升学历层次。自2011年起,凡在职的专职执业律师取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省律师协会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和10000元的学习费用补助;凡在职的专职执业律师参加博士班学习取得结业证书的,给予2000元的学习费用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三)短期集中教育培训。省律协积极创造条件,选派优秀律师到国内知名学校,赴境外、港澳参加为期一个月以上的短期集中教育培训。
执业律师参加上述形式以外的学术研讨、发表著作、法律咨询等活动均可折算课时,具体折算办法详见《云南省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计算办法》(附件)。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从2011年6月1日起,原来的网络在线学习用户名统一启用执业证号码和实习证号码,请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配合做好新用户名的注册工作。律师参加网络在线学习,请统一登录“云南律师网”的“云南律师网校”进行,用户名为律师执业证号码,初始密码为6个“8”,登录可自行修改。
(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在实习期间参加省律协组织的集中教育培训,其网络在线学习的方式与执业律师相同,用户名为实习证号码;实习律师成为执业律师后,必需将用户名改为律师执业证号码,继续参加每年度的网络在线学习。
(三)律师参加律协举办的现场集中培训,应携带本人的培训OA卡,由省律协统一制发,用于记录律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课时情况,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有效证明。培训OA卡应由律师本人妥善保管,如遗失、损坏需要重新申领新的,请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到所属律协办理补卡手续。
(四)《云南省律师网络在线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云南省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计算办法》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云南省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计算办法
为鼓励我省律师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广大律师创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环境,同时也使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更加切合我省律师工作实际,根据我省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