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陕商发〔2012〕68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扩大消费和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加快形成聚集各种类型电子商务企业及配套服务企业的电子商务产业集群,更好地发挥电子商务的集聚和辐射效应,促进我省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有利于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与杠杆作用,是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电子商务产业的集聚优势,是支撑城市、区域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是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业做大做强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增强城市与区域经济发展活力、聚合资源,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作为政府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指导和服务的平台,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争取在局部区域率先形成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深优势行业的电子商务应用。
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区域特点。根据本地区的产业基础、产业特色、消费环境、配套设施等现实条件,制定电子商务基地发展规划,依托产业需求建设具有示范效应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
促进产业聚合,实现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以示范基地为平台,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借助产业链聚合效应,促进产业积聚,推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合作。
注重营造环境,强调规范引导。不断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加强政策引导与规范,营造可信、规范、有序的电子商务交易秩序。
(二)主要任务
1、完善管理服务体制,建立规范发展秩序。建立健全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管理体制,制定基地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基地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交易行为。
2、完善产业支撑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入驻企业提供完善的办公环境、基础网络、数据中心、仓储物流等保障和服务。积极引入第三方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安全认证、信用评价、数据存证、物流、代运营等服务企业,形成较为完备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大引进人才投入,推动基地与高校、企业开展联合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