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意见
(连政发〔2012〕29号 2012年3月5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主导、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发展创新型经济提供支撑,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立足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人才为根本,把技术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力争在核心技术开发、研发投入、人才建设和机制创新上有突破性进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体系完善、运行科学、功能健全、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技术中心,为加快全市产业优化升级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市国家、省、市认定三级企业技术中心总数达到180家,其中,国家企业技术中心6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0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34家,三级企业技术中心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建立面向市场的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机制
(一)结合企业和市场发展实际,多方式组建企业技术中心。1.在企业原有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基础上改组重建;2.吸引科研院所进入企业,联合组建企业技术中心;3.企业采用合资、参股、合作等多种方式,与高校、科研院所、其它企业共建技术中心;4.企业(集团)内部组建联合技术中心。
(二)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1.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技术中心主任,中心主任拥有相应的人、财、物支配权。2.设立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研究、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技术委员会,负责重大问题决策。聘请高校、科研院所等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技术中心研究方向、重大技术问题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咨询和评估。3.建立合理的项目立项程序和管理办法,形成近、中、长期相结合的分层次技术开发项目结构。4.建立科学评价制度。按照工作目标,对技术中心工作绩效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严格奖惩,激发技术中心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